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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特征及其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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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2 14:09
1 商誉及其特征
商誉是指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通常是指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商誉具有以下特征:①它依附于特定企业,不能独立存在,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②企业的商誉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而是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它取决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号使用的广泛程度、企业高效的组织机构、企业员工的优秀素质等多方面的影响;③企业的商誉无时间限制,但是商誉的价值会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④商誉可以是自创的,也可以是外购的,但只有外购的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2 商誉评估的方法
2.1 残值法。
这是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商誉价值(P)=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W)―企业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和(Z)。其中,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又可采用年收益的本金化方法来确定,即W=M/m%,M表示该企业的年收益额,m%表示表示该行业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例如,某企业的年收益为12万元,同行业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2%,企业单项资产重置成本之和为80万元,则该企业的商誉评估价格为:P=M/m%―Z=12/12%―80=20万元。
2.2 收益估价法。
它是根据未来年度里企业可能创造的超额收益与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来推算其价值,其计算公式是:商誉价值=企业预计年超额利润/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由于该种方法涉及到商誉预计年限、未来超额利润等不确定性指标,测算中的随意性较大,所以其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2.3年金现值计价法。
它是按商誉未来超额利润的现值测算,其计算式:P=Vi(1+r)-i。其中Vi为第i年的预期超额利润,r为投资收益率,i为双方协定的超额利润持续年限。由于该法同样涉及到未来收益测算的不确定性,计算方法又较繁琐,故其实际应用的局限性较大。
2.4 预期收益法。
它是在企业收益稳定状况下,根据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率和行业基准收益率与商誉的关系来确定其数额,其计算公式为:商誉价值=被评估企业资产重置成本×(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率―行业基准收益率)÷行业基准收益率。其中,被评估企业资产重置成本指企业各项资产重置价值的总和。例如,承上述残值法中的例子,采用预期收益法则该企业的商誉评估价格为:P=80×(12/80―12%)÷12%=20万元,采用预期收益法有较严格的前提条件限制,即“企业收益稳定”的前提约束,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风险具有不可确定性,该前提条件难以满足,同时,公式中的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有其不科学性,采用不同方法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目前采用该法的企业较少。
2.5 超额利润推算法。
它是按企业受让日前若干年的超额利润计算。例如,甲企业的有形资产净值为1000万元,从转让日算起,前5年的利润分别是145万元,156万元,178万元,198万元,205万元。乙企业拟收购甲企业,甲、乙企业达成协议,甲企业的商誉按受让日前甲企业5年的超额利润来计价,商誉的价格可计算如下:
商誉的转让价格为25+30+58+78+85=282万元
甲企业转让的全部价格则为1000万元+282万元=1282万元
由于该法是基于企业转让前的收益水平,而未涉及转让后企业发生的变化,因此也隐含有“企业收益稳定”的前提,也给实际应用带来许多限制。但由于该法计算便利,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即可完成产权受让,故被众多企业采用。
商誉作为具有一定价值又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企业无形资产,如何对其进行科学的确认、计量和评估,是评估理论和评估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为提高商誉评估工作的质量,在商誉评估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商誉构成因素的综合性问题。据会计学家的研究,商誉的构成因素有15项之多(乔治・卡尔特,《商誉会计》),因此必须综合考虑企业商誉的各种构成因素,进行综合测算,而不能只凭企业评估时点以前的经营业绩,去估计其预期收益。
商誉价值的波动性问题。商誉的价值在相对短的时期会随企业内部或外部的环境产生较大的波动,因此,必须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例如,企业过去的业绩主要归结为优秀的销售组织,而现在的企业销售组织已不如过去,那么在未来收益时就应剔除该因素。
商誉评估的全面性问题。从本质上讲,商誉评估是在企业有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工作,因此,前期的基础工作的质量对商誉评估的质量的影响极大。商誉是不能单独存在的,同样对其评估工作也不能从其他资产评估工作割裂出来单独进行,要时刻把握商誉评估的整体性和全面性的问题。
商誉是指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通常是指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商誉具有以下特征:①它依附于特定企业,不能独立存在,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②企业的商誉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而是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它取决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号使用的广泛程度、企业高效的组织机构、企业员工的优秀素质等多方面的影响;③企业的商誉无时间限制,但是商誉的价值会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④商誉可以是自创的,也可以是外购的,但只有外购的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2 商誉评估的方法
2.1 残值法。
这是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商誉价值(P)=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W)―企业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和(Z)。其中,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又可采用年收益的本金化方法来确定,即W=M/m%,M表示该企业的年收益额,m%表示表示该行业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例如,某企业的年收益为12万元,同行业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2%,企业单项资产重置成本之和为80万元,则该企业的商誉评估价格为:P=M/m%―Z=12/12%―80=20万元。
2.2 收益估价法。
它是根据未来年度里企业可能创造的超额收益与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来推算其价值,其计算公式是:商誉价值=企业预计年超额利润/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由于该种方法涉及到商誉预计年限、未来超额利润等不确定性指标,测算中的随意性较大,所以其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2.3年金现值计价法。
它是按商誉未来超额利润的现值测算,其计算式:P=Vi(1+r)-i。其中Vi为第i年的预期超额利润,r为投资收益率,i为双方协定的超额利润持续年限。由于该法同样涉及到未来收益测算的不确定性,计算方法又较繁琐,故其实际应用的局限性较大。
2.4 预期收益法。
它是在企业收益稳定状况下,根据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率和行业基准收益率与商誉的关系来确定其数额,其计算公式为:商誉价值=被评估企业资产重置成本×(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率―行业基准收益率)÷行业基准收益率。其中,被评估企业资产重置成本指企业各项资产重置价值的总和。例如,承上述残值法中的例子,采用预期收益法则该企业的商誉评估价格为:P=80×(12/80―12%)÷12%=20万元,采用预期收益法有较严格的前提条件限制,即“企业收益稳定”的前提约束,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风险具有不可确定性,该前提条件难以满足,同时,公式中的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有其不科学性,采用不同方法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目前采用该法的企业较少。
2.5 超额利润推算法。
它是按企业受让日前若干年的超额利润计算。例如,甲企业的有形资产净值为1000万元,从转让日算起,前5年的利润分别是145万元,156万元,178万元,198万元,205万元。乙企业拟收购甲企业,甲、乙企业达成协议,甲企业的商誉按受让日前甲企业5年的超额利润来计价,商誉的价格可计算如下:
商誉的转让价格为25+30+58+78+85=282万元
甲企业转让的全部价格则为1000万元+282万元=1282万元
由于该法是基于企业转让前的收益水平,而未涉及转让后企业发生的变化,因此也隐含有“企业收益稳定”的前提,也给实际应用带来许多限制。但由于该法计算便利,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即可完成产权受让,故被众多企业采用。
商誉作为具有一定价值又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企业无形资产,如何对其进行科学的确认、计量和评估,是评估理论和评估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为提高商誉评估工作的质量,在商誉评估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商誉构成因素的综合性问题。据会计学家的研究,商誉的构成因素有15项之多(乔治・卡尔特,《商誉会计》),因此必须综合考虑企业商誉的各种构成因素,进行综合测算,而不能只凭企业评估时点以前的经营业绩,去估计其预期收益。
商誉价值的波动性问题。商誉的价值在相对短的时期会随企业内部或外部的环境产生较大的波动,因此,必须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例如,企业过去的业绩主要归结为优秀的销售组织,而现在的企业销售组织已不如过去,那么在未来收益时就应剔除该因素。
商誉评估的全面性问题。从本质上讲,商誉评估是在企业有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工作,因此,前期的基础工作的质量对商誉评估的质量的影响极大。商誉是不能单独存在的,同样对其评估工作也不能从其他资产评估工作割裂出来单独进行,要时刻把握商誉评估的整体性和全面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