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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良资产?不良资产评估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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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1 10:50
不良资产是一个泛定义,这是对于考试科目里的坏账损失会计科目而言的,关键但不仅限于包含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证劵、商业保险、资产的不良资产,公司的不良资产。
金融机构是不良资产的根源。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严苛实际意义而言也称之为欠佳债务,在其中最关键的是不良贷款,就是指贷款人不可以按时、按量偿还本息的借款。针对不良资产的处理,金融企业会遭遇:
第一、同一财产的重复抵押如果同一财产中有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并且抵押契约有效,则该抵押财产的所得优先于先前登记的抵押权的一方的抵押契约被登记,另一方的抵押契约未被登记的情况下,登记者优先接收财产所得,若双方均为备案,那依照借款合同签署的依次先后顺序个人所得。
第二、抵押财产被查封抵押合同生效时,即使抵押财产因其他原因被法院查封,也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第三、破产企业不享受抵押财产的分配公司破产,但质押财产并不是归属于破产财产,金融机构对该财产分派有着优先受偿权。
第四、流动性合同条款无效流食契约书指被告方彼此在开设担保物权时承诺,当借款人不执行债卷时,有债务人方式担保物使用权合同书,因为此项契约书不利彼此被告方权益的保持和均衡,因而,在我国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该条文失效,没受法律法规维护。
第五、双重有担保债权人权利双向贷款担保即借款人出示贷款担保人还出示资产质押,在借款人乏力还款时,贷款担保人则应偿还一大笔负债,这儿的贷款担保人指担保人和质押人。
金融机构是不良资产的根源。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严苛实际意义而言也称之为欠佳债务,在其中最关键的是不良贷款,就是指贷款人不可以按时、按量偿还本息的借款。针对不良资产的处理,金融企业会遭遇:
第一、同一财产的重复抵押如果同一财产中有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并且抵押契约有效,则该抵押财产的所得优先于先前登记的抵押权的一方的抵押契约被登记,另一方的抵押契约未被登记的情况下,登记者优先接收财产所得,若双方均为备案,那依照借款合同签署的依次先后顺序个人所得。
第二、抵押财产被查封抵押合同生效时,即使抵押财产因其他原因被法院查封,也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第三、破产企业不享受抵押财产的分配公司破产,但质押财产并不是归属于破产财产,金融机构对该财产分派有着优先受偿权。
第四、流动性合同条款无效流食契约书指被告方彼此在开设担保物权时承诺,当借款人不执行债卷时,有债务人方式担保物使用权合同书,因为此项契约书不利彼此被告方权益的保持和均衡,因而,在我国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该条文失效,没受法律法规维护。
第五、双重有担保债权人权利双向贷款担保即借款人出示贷款担保人还出示资产质押,在借款人乏力还款时,贷款担保人则应偿还一大笔负债,这儿的贷款担保人指担保人和质押人。
针对双向贷款担保的债务,要最先差别质押人是主借款人还是案外人。假如质押人是案外人,案外人与担保人的法律法规影响力相同,处在公平影响力,金融机构对于具备决定权,当借款人不执行负债时,金融机构既能够 恳求担保人担负确保义务,还可以恳求质押人担负担保责任。
假如质押人是主借款人,那麼担保人与质押人也不处在同样的法律法规影响力。将遵照物权优先选择的标准。不良资产质押必须留意的還是蛮多的,大部分全是来源于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针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金融机构本身创立主管机关或特定专职人员催款。仍留到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类别是已无取回将会的呆帐,类别是1996年《商业银行法》起效、银行业管理权扩张后产生的应收款未收的借款以及贷款不良资产是一项投资行为,低买高卖是其最显著的“投资特质”。
不良资产评估是对该资产进行评估的行为,不良资产多为无形资产,因此不良资产评估一般属于无形资产评估。单从这个角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投资的成败取决于定价。所以,价值的评估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为了降低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不良资产处置负责人还是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对项目进行价值评估。
影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的因素大致分为理论价值、自身瑕疵、客观因素:所谓资产的理论价值,即不考虑客观因素及项目的自身瑕疵,项目本身所具备的价值;所谓自身瑕疵,即项目自身所携带的瑕疵,例如,时效,手续残缺等等;所谓客观因素,涉及面较广,其中主要有处置能力、财务成本及预期、政府干扰、经济形势等等一系列客观因素。这三大因素,理论价值可以精确化;而自身瑕疵及客观因素所带来的项目价值的升降就很难量化。因为最终的项目价值,其实就是价值和风险的博弈。
自99年行业初期至今,价值评估一直未形成业界规范,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项目的复杂性。如果预判失误,将会给投资人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在不良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精准地把握如下要点:
一、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债权评估要收集的资料比较多,主要包含以下资料:
1.债权分析基准日本息清单;
2.与债权有关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合同及其他信贷资料、放款、还款凭证;
3.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书;
4.债权相关的诉讼、判决资料;
5.银行催收通知书及回执;
6.债务企业及保证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情况、法人身份证、个人保证人身份证、贷款卡;
7.企业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
8.抵押物国土房管登记状态或登记证明;
9.抵、质押物产权资料: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四证一书”、重大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
10.查询债务人、保证人在国土局、房管局、车管所的资产情况及资产抵押查封冻结情况;法院查询债务人、保证人的诉讼情况;提供查询记录;
11.其他相关资料。
二、对资料进行分析
1.调阅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及其维权情况的全部档案资料;
2.分析贷款的历史形成、导致损失原因、企业经营状况资料等;
3.核实工商注册登记状态、资产抵押状态;
4.对债务人、债务人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债权人、债务人企业经营状况、企业规模、名下有效财产等情况;对保证人、保证人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保证人、保证人企业经营、企业规模、名下有效财产等情况;
5.对债权抵押资产、债务人和保证人名下的有效资产进行现场勘查;
6.搜集并分析调查资料,搜集当地宏观经济环境和债权交易市场情况,确定影响债权价值的主要因素并进行分析,这些因素包括:债权人及担保单位的名称、借款时间、金额,还款来源、还款情况、逾期时间;债权人、担保单位状况、诉讼情况、法律尽职调查情况及当地市场环境等。经综合分析以上影响因素提出分析结果;
7.合理分析估测债权价值。对收集回来的资料进行分析,确定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评估方法等合理分析估测出债权价值。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评估对象
1、实物类资产包括收购的以物抵贷的资产、资产处置中的收回的以物抵债资产、受托管理的实物资产及其产生的权益,以及其他能实现的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资产。
2、股权类资产主要包括商业性债转股、抵债股权、质押股权等
3、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收益等。
(二)评估范围债权价值分析范围为与债权有关的债务人、债务责任关联方的相关资产和相关负债,及其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三)评估基准日根据银行提供的资料,一般以银行提供的债权本息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四)所适用的价值类型价值类型主要有市场价值、清算价值、投资价值、残余价值等。评估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债权类不良资产评估考虑资产被迫出售等因素一般选用清算价值。清算价值是指分析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不良资产行业在国家和社会的金融架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然而行业规范尚未建立,缺乏引导,初入市场的投资者往往会觉得无所适从。此时,最科学的方式,就是找一家靠谱的资产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