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评估实践中,经常有一些评估事项,特别是评估参数依据方面的事项,评估专业人员要求委托人出具一些书面说明。例如:影响企业未来收益的项目投产时间、达产时间、或者某项重要合同的签署、某项目取得核准的时间、取得某项资质的时间等,完整披露这些内容十分重要。举例说明如下:(1)对于企业内部事项,例如在建企业或项目未来收益预测事项,项目投产达产时间,可以取得企业的说明,并根据该说明在报告中全面披露企业的安排,评估的判断,以及评估结果以该说明为基础等完整信息。(2)对于涉企政府审批事项,例如高新技术产业证书的申请取得、税收优惠政策的获取等,确认已受理并已初审通过(或类似审批进度)可以取得企业的书面承诺,作为评估判断的基础条件。对于该事项,建议在报告中全面披露,包括:承诺的事项,评估的判断,评估结果以该承诺为基础等完整信息。(3)对企业法人资产的产权登记事项,例如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要求企业出具专项说明,说明产权登记进度或者不准备办理权属登记的具体情况,作为评估基础,并在评估报告中如实披露说明内容及评估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