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论坛
1、收益法的具体方法
收益法以效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通过未来收益及其风险来衡量资产的现时价值。收益法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股利折现模型(DDM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FCFF模型)、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FCFE模型)、经济增加值折现模型(EVA模型)、剩余收益折现模型(RIM模型)以及调整现值模型(APV模型)。
2、具体方法的对比与选择
运用DDM模型面临着如何确定股息支付率、如何根据股东拟追加投资调整股息支付率、能否基于股息支付率计算长期增长率、能否考虑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等挑战,实际运用不多。股权自由现金流本质是一种“潜在股息”,运用FCF模型可以很好地解决DDM模型所遭遇的问题。EVA模型和RIM模型均属于超额收益模型,可以更直观显示企业价值的驱动因素,区别在于前者是全投资口径模型,后者是权益口径模型。APV模型源于MM定理二的相关论述,也有观点提出,运用APV模型还应考虑预期破产成本。
多项研究表明,FCFF模型、FCFE模型、EVA模型、RIM模型、APV模型之间是等价的,因此选择哪项模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正确运用这些模型,只要运用得当,这些模型可以得到相同的评估结果。利用各模型等价的特征,可以指导我们如何正确构建评估模型,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验证。比如,基于模型间的等价关系,可推导得出在详细预测期应动态计算资本结构(包括应逐年计算资本结构和循环迭代计算权益资本)、滚动计算折现系数以及预测首期的折现系数宜按单利计算等启示。实践中FCFF模型和FCFE模型运用最为普遍,且FCFF模型具有更为广泛的适应性。在各类折现模型中,存在着年中折现和年末折现的区别,但进一步研究发现,当基准日非年末时运用年中折现方式,会出现预测首期与预测第二期之间折现年期间隔小于1年的问题,与年折现率的周期不匹配,其原因在于预测首期并非年中折现而可能系季中或月中折现,使得前后两期折现方式不同,因此,当基准日非年末时不建议选用年中折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