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数据资产普遍存在产权界定不明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数据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三权相背离,导致在对特定目的下的数据资产权利进行评估时不能较好地剥离其他权利因素对目标权利的影响。除了外购的数据资产,企业自己的数据资产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形成的,而在这一过程中很难做到对数据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的归集,导致在后续评估中无法做到较为合理、精确地计算出数据资产的重置成本。数据资产在不同的运用场景下会产生不同的收益,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变化都会引起数据资产产生的收益方式和收益额发生变化;同时,在不同运用场景下的数据资产收益都需要根据特定的商业模式特点进行重新分析评估,因此数据资产的收益并不适合置于稳定永续假设下进行评估。数据资产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特征,不同阶段的数据资产会在特定的阶段产生特有的价值,随着需求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数据资产的价值也会呈现出波动的趋势。